【检察官说法】岳塘区检察院办理一起网络组织卖淫案
2020-06-03 15:49:5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岳塘新闻网 | 编辑:郭璇 | 作者:李石波         

岳塘新闻网6月4日讯(通讯员:李石波)近日,岳塘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付某、徐某二人以涉嫌组织卖淫罪依法批准逮捕。

2019年8月,付某、徐某等人商议招募失足女,通过线上招揽嫖客的方式赚取不义之财。付某、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送“喝茶”、“品茶”(实为招嫖信息)广告或把小卡片夹在他人小汽车玻璃上等方式进行招嫖。为了便于管理和接送失足女,付某、徐某租赁房屋供她们居住。嫖客联系付某或徐某后,二人便会通过微信将失足女的照片发送给嫖客以供其选择,嫖客确定好人并谈好失足女服务内容及价格后,付某或徐某开车将失足女送到嫖客指定的地点提供性服务。事后,付某、徐某从中抽成获利。经查,自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以来,付某、徐某二人一共组织失足女卖淫530余次,非法获利21万余元。目前,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。

检察官说法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58条第一款的规定,组织、强迫他人卖淫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,本案中付某、徐某的行为已涉嫌组织卖淫。检察官提醒:这种公然招嫖的行为,不但严重影响城市形象,败坏社会风气,也诱惑了很多意志不坚定的男子走上违法之路,广大市民应自觉抵制诱惑,维护社会风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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